2020年5月13日,清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。经过法官释法明理、耐心讲解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化解矛盾。
原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系堂兄弟,双方之所以发生纠纷,其原因是:由于李某甲父亲和李某乙父亲系亲兄弟,虽然分户,但一直未分家,均住在李某甲家里。后来李某甲和李某乙的父亲都去世,双方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,2020年5月6日李某甲以李某乙有房院不居住为由,诉至法院,要求李某乙搬离自己的房屋。
开庭前,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,了解案件情况,发现李某甲并非不想搬离,只是李某乙担心其妻子和母亲因居住在一起发生矛盾。之后,承办法官以此为契机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给李某乙夫妻做思想工作,阐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,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达成调解协议。
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,不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,而且减轻了群众的诉累,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,并且践行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司法理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