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》以来,清水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该细则,对常见的二十三种犯罪实行量刑规范化审理。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案件上诉、抗诉率和发回、改判率明显降低,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 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至今,清水法院共审理适用量刑规范化23种罪名的案件452件,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96.79%,量刑规范化已覆盖清水法院绝大部分刑事案件。
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清水法院法官量刑观念逐步更新,克服了以往的重定罪、轻量刑的倾向,摒弃了估堆式量刑的不良习惯,增强了定罪与量刑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,将定量分析法引入量刑规范化,使量刑更具有准确性、透明性、可检验性和高效性。
在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中,庭审增加了量刑调查、量刑举证、量刑辩论程序,控辩双方均有权提出量刑建议、意见,被害人的意见也有机会得到充分表达,在量刑环节中有了一个沟通交流的渠道和平台,量刑过程实现了公开化、透明化,使整个量刑活动置于控辩双方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,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、参与权,消除了对法院量刑“暗箱操作”的误解,使得量刑更加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,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