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水法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,提升家事审判能力和水平,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。
一是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。整合力量,推动构建司法、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。由县法院牵头,联合县司法局、县妇联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,制定家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家事案件范围和家事调解工作流程,为解决家事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二是组建调解队伍。结合我县实际,在家事调解委员会下设立家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,聘请8名不同行业人员作为家事调解员和我院2名员额法官、1名书记员组成调解队伍,制定《家事调解员管理办法》,规范调解行为和程序,实现了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、系统化和常态化。
三是充分发挥调解作用,分流化解家事矛盾纠纷。积极整合社会资源,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,邀请不同专业的调解员直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疏导服务,进行诉前调解。聘请常驻法院的援助律师、妇联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定期开展家事纠纷调解工作,通过多方参与,形成家事纠纷调解合力,促进案结事了人和。
四是设计制作离婚证明书。在当事人离婚后,为双方当事人发放《离婚证明书》,有效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。